解决农民工“烦薪事”一六六团司法所为5名农民工讨薪6.4万元
太铭文化网新疆消息周秋连报道:“工钱已经全部拿到了,谢谢你们帮我们讨回工钱”近日,一六六团司法所为5名宁夏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4000元,马某等人通过电话向司法所表达谢意。

图为: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2023年4月,马某等5人从宁夏来到一六六团,为李某承接的房屋外墙维修工程提供劳务,双方商定每人每天劳务费为500元,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5月22日,工程顺利完工,李某却以上级老板杨某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工资,无奈之下马某等5人请求司法所帮助解决。
了解到纠纷基本情况,调解员与李某、杨某取得联系,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和杨某均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支付责任,杨某表示自己没有直接雇用马某等人,且工程发包给了李某,工程款也已经按约定拨付给了李某,已支付的工程款足够李某支付工人工资,故应当由李某支付工资;李某认为自己虽是从杨某手中承包该工程,但杨某没有付清全部工程款,杨某应当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故欠薪应当由杨某支付。对此调解员向李某、杨某释法说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并向双方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图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_
李某、杨某在认清自己的责任后均表示愿意支付工人工资,调解员趁热打铁,促成马某等5人与杨某达成协议,杨某先付12500元;剩余工资51500元于6月5日前付清。
6月5日上午,杨某按约打款。马某等人致电司法所表示感谢。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圆满解决。
撰稿人:刘薇
撰稿单位:第九师司法局一六六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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